控方:片段顯示曾催促鄺港智離開
控方在開案陳詞中指,被告李瑞香與丈夫鄺球育有兩子,其中幼子鄺港智在 2013 年與死者蔡天鳳結婚,先後誕下一子一女。2015 年,鄺港智被控盜竊 630 萬元,其後潛逃被通緝。2017 年,警方曾到訪李的寓所尋找鄺港智,並告知他正被警方通緝,但李聲稱,自去年起沒有見過他。同年,鄺港智與死者離婚。2020 年,死者購入嘉道理道單位,並讓李、鄺球及一對子女居住。
控方續指,閉路電視片段顯示,2023 年 2 月 12 至 22 日,鄺港智經常出現在單位,並與李有互動。同月 21 日,死者與家人失聯。翌日凌晨,鄺港智拿行李打算離開,李陪他走至單位門口,並表現擔憂,詢問「有冇車嚟接你?」、「快啲、快啲」、「死啦!我好驚啊!」等。
控方又稱,同月 23 日,警方致電李,詢問鄺港智與死者感情狀況、死者接送子女上學情況等,李其後以鄺港智經常轉換電話號碼為由,拒絕提供其聯絡方法。其後警方上門調查,李拒絕讓警方進入寓所,並在會所進行談話。
控方指,李向警方提供虛假或誤導的答案,包括自己沒有,或甚少聯絡鄺港智等。
控方指被告自稱「身有屎」
同日下午,李致電死者母親張燕花,兩人對話有錄音。李指警方曾詢問多個問題,包括鄺港智與死者離婚原因、李有否與鄺港智聯絡等,李大部分均回答不清楚,但她實際上知情。李聲稱有難言之隱,「梗係唔畀得,我身有屎呀,你都知 Alex(鄺港智)乜嘢事㗎啦」,並指「阿仔咁樣,咁我點樣講呢?我又唔可以掕到佢㗎嘛!」
李透露,當時為免鄺港智的個人物品被發現,拒絕讓警方進入寓所,又強調「我哋唔同你呀,我哋要遮掩呀,你明唔明啊?但你係唔使遮掩,你啱吖!所以而家無話你係錯呀,只不過我哋唔可以好似你咁樣乜都講呀!」,又建議張燕花向警方稱,「你話冇同我個仔聯絡,你可以話冇㗎嘛,係唔係先?」
警員拘捕欲潛逃前夫
搜出屬死者信用卡
隸屬西九龍重案組的警員 11551 林津及 18103 盧孝民在書面供詞指,2023 年 2 月 25 日奉命前往東涌新發展碼頭埋伏,期間發現鄺港智正望向海邊,於是上前表明身分,鄺港智見狀逃走及掙扎,最終被拘捕。
警員其後搜出一個背囊及環保袋,內有多項物品,包括 68 萬元現金、5 隻名錶、勞斯萊斯和凌志車匙、LV 手袋、Gucci 鞋、6 張信用卡,其中一張屬於死者蔡天鳳。
另外,警長 9299 梁晉然在書面供詞指,同月 24 日以串謀謀殺罪,拘捕死者前家翁、被告丈夫鄺球。鄺球在警誡下表示「冇嘢解釋,唔知道」。
被控妨礙司法公正
被告李瑞香(63 歲,退休人士)被控一項「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」。
控罪指她於 2023 年 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2 月 23 日,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,妨礙和阻撓警方對鄺港智的調查和拘捕,催促鄺離開即將被調查的地點;向警方提供虛假或誤導的資料,以及建議張燕花不向警方提供資料,或向警方提供虛假或誤導的資料。
案件編號:DCCC140/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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